備注:
1.上表披露信息為我公司企業(yè)負責人2017年度全部應發(fā)稅前薪酬(不含2017年發(fā)放的以往年度薪酬)。其中,第(1)(2)(4)項由國務院國資委核定。
2.萬敏董事長在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(原任職單位)領取了2015年度任期激勵收入。
3.楊晨光、彭輝、閆建平、陳榮、薛軍、李任芷、于寧寧為整合前原國旅集團班子成員,屬國資委管理干部。目前不屬于中國旅游集團領導班子成員。
備注:
1.上表披露信息為我公司企業(yè)負責人2017年度全部應發(fā)稅前薪酬(不含2017年發(fā)放的以往年度薪酬)。其中,第(1)(2)(4)項由國務院國資委核定。
2.萬敏董事長在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(原任職單位)領取了2015年度任期激勵收入。
3.楊晨光、彭輝、閆建平、陳榮、薛軍、李任芷、于寧寧為整合前原國旅集團班子成員,屬國資委管理干部。目前不屬于中國旅游集團領導班子成員。